💍婚姻約聘制(二)|我們真正想保障的,是婚姻,還是關係?
上一篇我提出了一個想法:
如果婚姻制度改成「約聘制」,會不會是一種新的可能?
很開心收到大家非常多的留言,無論贊成、反對,還是提出疑問,我都覺得很有意思。🤓
不過,我也發現,也許我真正想討論的事情,比「約聘制」本身還要更深一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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💡 上一篇貼文真正的目的是「去自然化」。
我不是想推動修法,也不是想說服大家支持約聘制婚姻。
我只是喜歡思考:
如果一個存在了幾千年的制度,它還有沒有其他可能性?🤔
我們總以為制度只有一種樣子。
可是所有制度,本來就是人設計出來的。
既然是人設計的,
就代表它也可能有第二種、第三種,甚至更多種版本。
我只是喜歡在既有的框架裡,
去想像另一條分支而已。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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💬 很多人提出的問題,我都覺得很有意思。
例如:👶 如果有小孩,約聘制是不是就比較不適合?
我目前也傾向認同。
因為孩子牽涉的不只是愛情,而是長期共同承擔的責任。
所以,如果真的存在這樣的制度,
我反而覺得它比較適合沒有孩子的伴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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🤔 但有一則留言,真的讓我思考了很久。
有人說:「如果是這樣,那是不是乾脆不要結婚就好了?」
我覺得這不是反對。
反而是一個非常好的問題。
因為它讓我開始思考:
我們到底認為婚姻保障了什麼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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🛡️ 我發現,很多人其實把:「保障」=「永久」
牢牢地綁在一起。
彷彿只要婚姻存在,就代表這段關係有保障。
可是,因為工作的關係,我看過太多真實的人生。
婚姻可以保障:
📄 一張證書。
📄 一個法律身分。
📄 一個人每天坐在你旁邊。
可是,它真的保障了他的心嗎?🤔
有些夫妻,人還住在一起。心,早就離開了。💔
有些人,最後還是離婚了。
有人甚至淨身出戶,只希望趕快離開這段婚姻。
也有人在離婚以前,就已經把財產提前規劃、提前移轉。
所以我一直很好奇。
大家口中的「保障」,到底保障了誰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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💰 很多人還會說:「至少婚姻有財產保障。」
可是,真正接觸過離婚案件的人都知道。
婚姻保障的是:「法律上的請求權」
不是結果。
如果一個人早就決定要離婚。他可能會:
📌 提前移轉財產。
📌 提前規劃資產。
📌 甚至寧願賠錢,也想趕快離開。
所以,婚姻並沒有大家想像中的那麼萬能。
它保障的是制度。
不是人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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🌿 所以,我真正想保障的,從來不是:
「讓一個人永遠不能離開。」
而是:
即使他有離開的自由,
他依然願意一次又一次地選擇留下。💍
因為我一直認為。
真正的承諾,不是:「你跑不掉。」
而是:「你可以離開,但你仍然選擇我。」
我反而覺得,
那才是真正的安全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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🪞寫到這裡,我突然發現一件很有趣的事情。
也許,很多人真正想保障的,根本不是婚姻。
而是:一種永遠不會失去對方的幻想。
可惜的是。婚姻從來沒有保證過這件事情。
它保證不了:一個人永遠愛你。
保證不了:一個人永遠忠誠。
更保證不了:一個人永遠不變。
如果有一天,這些都不存在了。
剩下的,可能就只是一張紙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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💬 所以,我反而很好奇。
如果把:「婚姻」 跟 「保障」拆開來看。
對你來說,真正值得被保障的,到底是什麼?
我沒有標準答案。
也不急著說服任何人。
我只是覺得,當一個制度存在得夠久,
久到大家都認為它「本來就是這樣」的時候,
也許,正是重新思考它的最好時機。
期待大家一起討論。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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